線下電子商品交易中的騙局轉戰(zhàn)到了線上,不良商家利用二手交易平臺缺少嚴格審查與監(jiān)管的交易環(huán)境,誘導消費者進入。近日,北京商報記者發(fā)現,有不少消費者在二手交易平臺上遇到欺詐事件,在線上平臺上談攏回收電腦價格后,誘導賣家當面交易,但見面后便猛砍價,并且要求不通過線上平臺的第三方支付渠道進行付款,付款后以各種裝機費為由要求追加更多費用。對此,工商和消協(xié)部門均表示,個人交易行為不在監(jiān)管范疇內,應由平臺負責。
線下電子商品交易中的騙局轉戰(zhàn)到了線上,不良商家利用二手交易平臺缺少嚴格審查與監(jiān)管的交易環(huán)境,誘導消費者進入。近日,北京商報記者發(fā)現,有不少消費者在二手交易平臺上遇到欺詐事件,在線上平臺上談攏回收電腦價格后,誘導賣家當面交易,但見面后便猛砍價,并且要求不通過線上平臺的第三方支付渠道進行付款,付款后以各種裝機費為由要求追加更多費用。對此,工商和消協(xié)部門均表示,個人交易行為不在監(jiān)管范疇內,應由平臺負責。
二手平臺現交易陷阱
5月16日,北京市民張先生向北京商報記者報料稱,自己曾在某二手交易平臺出售筆記本電腦,電腦型號為2015款11英寸的MacBook Air(4G內存、128G容量),此前與買家商定價格為4200元,但見面交易后,買家以各種理由將價格壓至3200元。
張先生介紹說,二手平臺上的買家實際上就是中關村鼎好電子商城內的商家,想用該電腦進行回收并“充新”。在見面交易前,該商家與張先生商議的價格為4200元,但見面驗機后以不能充新等理由將價格壓至3200元。張先生特別強調說,電腦在蘋果官網單獨購買了三年的保修,可以保修至2019年,外表幾乎沒有使用痕跡,對買家的闡述難以接受,覺得自己上當受騙。
張先生還表示,自己離開店鋪時,有兩個商家上前進行詢問電腦是否賣出,在得知電腦沒有賣出后,想收購此電腦。抱著試試看的心態(tài),張先生被商家?guī)У缴坛墙锹溥M行驗機,但得出的結果是一樣的,同樣以無法充新為由給出3200元的價格,并表示這臺電腦此區(qū)域的價格不會再高了。
業(yè)內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中關村區(qū)域的商家很多都是以充新為借口壓低商品價格,即使消費者用新買的機器出售,這些商家都可以挑出毛病來。所謂充新,就是部分商家用二手機器充當新機器售出,價格自然也比正品便宜,用低價誘導消費者,許多二手交易平臺上的見面交易都是騙人的。
北京商報記者隨后聯(lián)系了該二手交易平臺客服進行投訴,并被告知,盡量不要以線下見面的方式進行交易,線下交易風險大,且交易過程平臺無法監(jiān)控,出了問題無法確認責任方,但如果遇到不良商家可以進行舉報。
超低價格暗藏隱患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不少二手交易平臺上的商品都以很低的價格出售,甚至低出合理范疇。對此,記者以消費者名義嘗試在某二手交易平臺購買一臺2015款13英寸的MacBook Pro(8G內存、256G容量),僅使用了一年時間,售價低至4288元,這個價格比同類二手產品低出很多,而該款電腦的售價則超萬元。隨后,賣家提出同城見面交易,交易地點為中關村愛奇藝創(chuàng)新大廈,但到達目的地后,賣家將記者帶到對面的鼎好電子商城地下二層的一家店鋪。
隨后,賣家從店鋪拿出一臺MacBook Pro提供驗機,經過仔細檢查后,北京商報記者并沒有發(fā)現外觀上的瑕疵,只有鍵盤以及插孔處有部分使用痕跡。當記者提出價格能不能再優(yōu)惠后賣家表示,最低可以給到4000元。這個價格比北京張先生的MacBook Air還要便宜200元,而Pro是Air的高端版,配置也比Air要好,這引起了記者的注意。
在仔細檢查系統(tǒng)后,北京商報記者發(fā)現,系統(tǒng)序列號以及版本都沒有問題,但App Store(蘋果商店)出現軟件無法下載的問題,且顯示英文界面。對此,賣家解釋道,是因為現在這個電腦綁定了其他用戶,交錢后就可以把電腦綁定到買家名下,之后才可以正常使用。隨后,賣家提出支付寶或者微信轉賬的方式交易并提供發(fā)票,但記者堅持在二手交易平臺進行交易,遭到拒絕。
對于無法在App Store正常下載軟件等情況,北京商報記者詢問了蘋果客服人員,客服人員表示,只有在系統(tǒng)崩潰的情況下,才可能導致軟件無法正常下載,其余情況登錄蘋果賬號后都可以正常下載。而業(yè)內人士表示,出現此情況,可能是賣家找借口讓買家交錢。對于價格過低的問題,業(yè)內人士認為,電腦很有可能是合約機,在交易成功后,買家每個月還需額外提供合約費用才可正常使用;或者該機器是盜用機,也就是說從他人手中非法盜用得來,賬號需要重新刷機消除,且未來可能會出現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最后一種情況是,該機器由零件組裝得來,所以價格比較低廉,這種情況下的機器質量問題得不到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商報記者在離開店鋪通往地鐵的途中有不少身著制服的“工作人員”在商城內巡邏,上前詢問后得知,這些人是商場市場部的“工作人員”,怕消費者上當受騙在此指引,按照“工作人員”的說法,將消費者帶到比較“靠譜”的店鋪,減少投訴。對此,記者來到鼎好電子商城A座21層的物業(yè)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這些人都是店鋪的導購人員,并不是市場部的工作人員,對于此行為,商城市場部也不斷監(jiān)管,但效果甚微。
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胡良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上述行為已經構成非法經營罪,屬于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商城有責任完善管理,凈化市場環(huán)境。而張先生遇到的事件屬于民事欺詐,如果是批量操作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也許會涉及到刑法的詐騙罪。
平臺監(jiān)管存盲區(qū)
另外,北京商報記者搜索“面交”、“詐騙”等關鍵詞后發(fā)現,網上很多消費者都有過受騙經歷,不少消費者還是來自二手交易平臺。除了上述提到的充新減價、合約機之外,還有“天價周邊”、“轉移陣地”等問題出現,所謂天價周邊,就是商家將機器以低價賣給消費者,再以各種理由收取裝機、貼膜、清灰等費用,而且不購買特殊服務不允許離開店鋪;而轉移陣地,是指消費者在交易完成前被告知購買的型號缺貨,換成其他“更好”的型號,此類型號往往價格會比消費者預先購買型號低,但消費者定金已經交付,無法退款,只能上當受騙花高價買次品。
北京商報記者也分別聯(lián)系了北京市工商局和消費者協(xié)會,工商局表示,此類詐騙行為屬于個人間的交易,建議消費者請平臺方處理,若平臺方無法處理,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該平臺。
而消費者協(xié)會表示,此類行為平臺擁有一定責任,但平臺的對口不屬于商家而是個人,目前個人對個人的形式還不受消費者保護法保護,也很難界定責任方在誰,出現問題只能交給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低價出售的商品往往在二手交易平臺上沒有實名認證信息,北商研究院特邀專家、北京商業(yè)經濟學會秘書長賴陽認為,此類事件的監(jiān)管責任不是平臺方,但平臺應該保證買賣雙方的實名信息,保證交易后的追蹤,為監(jiān)管部門的介入調查提供支持。如果消費者遇到額度較高的詐騙行為需要報案,平臺方需要提供健全的交易信息,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