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7月23日電 題:頻繁倒賣微信號,每天都換賭博群——微信紅包賭博再現新花樣
新華社記者趙瑞希
微信紅包本是親友間娛樂、交流的一種方式,但在一些微信群里,幾塊錢的紅包卻代表著數萬塊錢的輸贏。許多人誤認為“來錢快”而沉湎其中,實際上這是一個玩家必輸的賭局。
莊家如何“玩死你”?微信群內為何能堂而皇之地賭博?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馬甲微信號”從何而來?新華社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花樣翻新:接力、掃雷、猜尾數、拼點數
“一輪賭博大概三四分鐘,輸贏從幾千元到七八萬元都有。”
“一個群里有三四十個‘托兒’,賭客也就二十多個。”
“前期投入3萬至5萬元,占股5%,平均每月‘分紅’10多萬元。”
……
這是深圳警方近期破獲的一起微信紅包賭博案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目前,該案1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以涉嫌開設賭場罪被逮捕。
2017年以來,僅深圳市檢察機關就已批準逮捕利用微信紅包、QQ紅包開設賭場案件26件、71人,涉案金額最高的達到6000余萬元。江蘇、湖南、云南、貴州、四川、浙江等地警方均破獲過微信紅包賭博案。
記者調查發(fā)現,2015年至今,微信紅包賭博手法不斷翻新,從最初的“接力”類,即搶到最小紅包者輸,繼續(xù)發(fā)紅包;到“掃雷”類,即搶到特定尾數者輸;再到“猜尾數”,即猜錯尾數者輸;直至現在的“拼點數”,即點數小者輸……花樣越來越多,金額越來越大。
深圳市南山區(qū)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部副部長張茜介紹說,“拼點數”賭局的輸贏不取決于紅包大小,而在于紅包后三位數字相加的數大小。例如12.07元紅包,記為2+0+7=9點。莊家和賭客同時搶紅包,拼紅包點數,大者贏;點數同時還代表輸贏倍數。
以賭客在群內發(fā)信息“3000”為例,則代表賭客下注3000元。假設參賭者搶到的紅包點數為9,且比莊家大,就能贏2.7萬元;若比莊家。僭O莊家11點),則輸3.3萬元。彈指一揮間,就是幾萬元的輸贏。
張茜說:“為了提高效率,一些賭局組織者還引入機器人,自動結算!庇行┌讣校局組織者還安插作弊器。即便沒有人為操作賭局結果,賭局里充斥的眾多“托兒”,也使得賭客“十賭九輸”。
躲避封群:倒賣微信號,“日拋”微信群
根據2016年7月實施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yè)務管理辦法》,微信號開通支付功能需要進行實名認證。未實名認證的微信號,紅包功能受限。此外,騰訊也采取了一些技術手段識別異常微信號、群,并進行封號、封群處理。目前,微信安全中心每季度都會發(fā)布查封涉賭號群的數據。今年二季度,微信對5萬余個涉賭微信賬號進行限制功能及限制登錄的階梯式處罰,并對8000余個涉賭微信群進行封群處理。
在實名制和涉賭排查下,賭局組織者屢出應對新招:
——涉賭資金換平臺結算。記者調查發(fā)現,受制于微信紅包金額上限,賭博組織者普遍采取利用銀行卡、支付寶等轉賬充值方式,獲取賭博“分值”,以分代錢,賭局結束后將“分值”換算成錢,原路返回。
——微信號群明碼標價,批量倒賣。深圳查處的這起微信紅包賭博案中,有人專門負責購買用于賭博的微信號和微信“僵尸群”。據負責這一環(huán)節(jié)的犯罪嫌疑人小翁透露,他每天向賭場股東提供的微信聯系人購買微信號和微信群,一個微信號15元至20元,一個微信群230元。買來的微信號提供給“托兒”,用于哄抬賭局氣氛!氨环饬硕嗌傥⑿盘,我就找聯系人買多少個號補上!毙∥陶f。
——聚賭微信群每日更換。張茜介紹,該團伙中有成員每天要根據賭場管理人員要求的數量購買微信“僵尸群”。為了防止被平臺封群,這些充當著“網上賭場”功能的微信群已成“日拋型”!拔覀兠刻於紦Q一個新的微信群。”一名犯罪嫌疑人說。微信“僵尸群”的存在給賭博提供了“土壤”。
號群倒賣“突破”實名認證,監(jiān)管需要“進化跟上”
“相較于傳統(tǒng)開設賭場犯罪,微信紅包賭博具有成本低、隱蔽性強、傳播速度快等犯罪特征。犯罪分子頻繁更換微信號、群,一方面躲開了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商的監(jiān)管,另一方面破壞了實名制,給公檢法機關調查取證帶來了困難!睆堒缯f。
這些被倒賣的微信號、群從何而來?
記者調查了解到,這些“僵尸”號、群的存在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利用虛擬運營商、境外運營商的手機號注冊微信,二是同一個身份證可認證5個微信支付賬號。注冊和實名認證環(huán)節(jié)給倒賣微信號提供了空間。倒賣微信號,還可能涉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問題。
在司法機關查處的案件中,目前并沒有見到“倒號”這個隱藏群體被追責。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建議,明確倒賣微信號、群的違法屬性,將此與個人信息泄露關聯并加大處罰力度。同時,建立有獎舉報制度,發(fā)揮網民作用,推動協同共治。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網絡空間安全與法治協同創(chuàng)新中心教授劉為軍認為,在現實中,除非有賭客舉報,公安機關很難發(fā)現微信紅包賭博這類線索,主要靠互聯網平臺對異常行為的監(jiān)測、識別和預警。劉俊海說:“建立平臺、制定規(guī)則、認證身份,并從中受益的互聯網平臺,有責任發(fā)揮技術和數據優(yōu)勢,打造守法合規(guī)的微信生態(tài)環(huán)境!
劉為軍建議,網絡管理部門和互聯網平臺需要進一步完善微信號注冊規(guī)則和流程,避免公民身份被冒用;同時,應對綁定同一身份證的微信號進行信用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