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7年,“剁手黨”依然爆發(fā)出驚人的網絡購買力,不過,刷單炒信、網絡虛假宣傳等問題,讓人們越來越關心如何放心買買買。在電商領域,一方面包括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在內的立法在提速,執(zhí)法在嚴格,消費者權益獲得越來越多的法律支撐;另一方面新的問題和挑戰(zhàn)也在不斷出現,無論立法還是執(zhí)法還存在不完善之處。營造一個公平、透明、誠信的電子商務環(huán)境依然任重而道遠。
2017年11月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虛假交易、刷單炒信、電商平臺“二選一”等行為將被重罰;10月31日,《電子商務法草案(二審稿)》已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電子商務法》立法進程提速,“剁手族”買買買將有更完備的法律撐腰。
當年11月29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fā)布的《2017年“雙十一”網絡購物商品價格跟蹤調查體驗報告》稱,在“雙十一”整個體驗周期內,先漲價后降價、虛構原價、隨意標注價格的情況較為突出;在2017年的各大電商節(jié)日中,阿里、京東、唯品會等電商平臺遭遇超過40萬“羊毛黨”圍剿,“羊毛黨”呈現出規(guī);a業(yè)化、智能化趨勢。
作為新興業(yè)態(tài)的電子商務發(fā)展迅猛,在立法不斷提速的同時,營造公平、透明、誠信的電子商務環(huán)境依然任重道遠。
刷單炒信,將被嚴懲
在2017年的“雙十一”,電商交易量再破紀錄,阿里系平臺線上銷售額達1682億元,京東下單金額超1271億元……在龐大的數字背后,除了數億消費者的“剁手”,還有龐大數量的“刷手”。刷單,就是網店花錢雇人假扮顧客,虛假購買產品并填寫好評,以此提高網店銷量和信譽,最終實現增加成交額的目的。
為了治理刷單炒信現象,國家工商總局早在2014年就出臺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明確不得以虛構交易、刪除不利評價等形式,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業(yè)信譽,但對違反者僅按規(guī)定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對于龐大的刷單利益鏈來說,這樣的處罰損失可謂九牛一毛。違法成本低而獲利高,不法分子就有了以身犯險的動力。而隱蔽的刷單產業(yè)鏈也利用平臺沒有執(zhí)法權的漏洞,屢禁不絕。僅在2016年,阿里巴巴就識別信用炒作相關網站179個,發(fā)現微信、QQ、YY等社交軟件專門從事信用炒作的群組5060個。
這一情況在2017年有了很大的改觀。2017年6月,全國首例電商平臺狀告刷單平臺案落槌。法院認為,簡世公司組織炒信的行為違背了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yè)道德,嚴重侵害消費者利益并擾亂了電商平臺的經營秩序,一審判決簡世公司賠償阿里巴巴經濟損失20.2萬元。
這一案件的判決不僅是對刷單炒信平臺的一種警示,也對電子商務良性健康發(fā)展有著深遠的意義。
2017年11月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標志著國家已經形成治理刷單炒信行為的法律治理體系。根據新法規(guī)定,經營者采用刷單、炒信等方式,幫助自己或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或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情節(jié)嚴重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不正當競爭,法律來規(guī)范
今年6月18日,微博認證名稱為裂帛公司創(chuàng)始人的湯大風發(fā)布聲明,申請關閉京東裂帛旗艦店,原因是京東鎖死了裂帛旗艦店包括庫存、價格等在內的所有功能,導致產品超賣。
京東隨后反擊,稱臨近“6·18”大促節(jié)點,原本已經參與“京東服裝‘6·18’全品類跨店滿折”活動的裂帛,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撤出會場,并將售價提高至遠超過市場售價,為消費者帶來了損失,京東因此關閉裂帛京東旗艦店。
這并非個例。近幾年,每當“雙十一”“6·18”網購促銷節(jié)點來臨,都會出現一些大型電商平臺“二選一”措施的情況,即要求商家只能選擇在一家電商平臺做促銷活動,保證產品只在該平臺上售賣,并關閉在其他平臺上的店鋪。
修訂后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增加了對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不正當競爭的規(guī)制,規(guī)制提到了幾種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不得實施的行為,其中一條是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
《電子商務法草案(二審稿)》也提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和交易規(guī)則等手段,對平臺內經營者的交易、交易價格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或者向平臺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針對電商的新經營策略行為,不僅僅是‘二選一’問題,還有流量推廣、競價排名、搭售等問題,要求平臺內經營者必須使用平臺指定的物流商、廣告商,必須參加其推廣的促銷活動等等!北本┐髮W法學院副院長薛軍說,這些都是需要監(jiān)管部門關注的新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表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這次修訂主要是要適應法律實施20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變化,針對實踐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新情況、新問題,完善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guī)制規(guī)則。
網購“假象”,亟待合力打擊
當當網某款品牌女裝,在11月7日之前價格為152元,10日價格上調至288元,11日又降至136元;國美某款品牌空氣凈化扇,10月22日價格為5099元,但在“雙十一”期間價格上調為5299元;一些平臺和商家優(yōu)惠活動規(guī)則設置復雜,打折、滿減、紅包、優(yōu)惠券、津貼等多種“優(yōu)惠”方式疊加,附加各種限制條件與使用順序,促銷規(guī)則晦澀難懂……
2017年11月29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fā)布《2017年“雙十一”網絡購物商品價格跟蹤調查體驗報告》稱,在“雙十一”整個體驗周期內,先漲價后降價、虛構原價、隨意標注價格的情況較為突出。
除了假打折、假促銷之外,假海淘也在2017年受到社會的關注。2017年5月,國內某知名視頻媒體曝出幾大快遞公司與假貨制造商“攜手”蒙騙購物者的事件。本是福建某地制造的假冒運動鞋,通過虛假的海外物流查詢網站,卻搖身一變成為海外代購的“世界名牌”。
針對網購“假象”痼疾,早在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就印發(fā)《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要求加強跨部門、跨地區(qū)和跨境執(zhí)法協作,提升監(jiān)管能力和技術水平。積極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方式和手段,加強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新信息技術在網絡交易監(jiān)管中的研發(fā)應用。
“羊毛黨”泛濫,呼吁法規(guī)跟進
“羊毛黨”這個群體在2017年頻頻進入公眾視野,指的是針對互聯網公司的營銷活動,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換取高額獎勵的人。從最初的搶奪免費福利和優(yōu)惠券,到近年來扎堆P2P網貸平臺,再到聚集在電商平臺上,“羊毛黨”也逐漸從分散個體向組團集聚發(fā)展,形成了有組織、有規(guī)模、有分工的職業(yè)“羊毛黨”,甚至發(fā)展出了完整、成熟的產業(yè)利益鏈。尤其是隨著電商之間的競爭越激烈,購物促銷活動越來越多,“薅羊毛”的機會也會越來越多。
根據阿里巴巴發(fā)布的《阿里聚安全2016年報》,在2016年的各種互聯網業(yè)務活動中,缺少安全防范的紅包或促銷活動,大都被“羊毛黨”以機器或者小號的方式將讓利產品搶到手中,并通過高價售出等形式賺取差價。
電商平臺對于“羊毛黨”是愛恨交加:一方面,平臺、商家給予消費者的讓利被“羊毛黨”薅走,損害了其他消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羊毛黨”的到來又可以在短期內幫助平臺聚攏人氣。
“目前國家對于‘羊毛黨’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出臺!敝袊娮由虅諈f會主任張帆表示,這需要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跟進與升級。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董毅智認為,“羊毛黨”在電商平臺上不易判斷,這也讓電商領域打擊“羊毛黨”的步伐會相對慢一些。而且由于“羊毛黨”與電商平臺之間若即若離的關系,想要單獨通過電商平臺來打擊“羊毛黨”是不可能的,必須要行業(yè)與企業(yè)共同努力才行。同時,平臺應該進行產業(yè)升級,利用大數據等手段,進行精準營銷,而非靠原始的促銷手段來獲客,這樣才能大量減少“羊毛黨”數量。(記者 周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