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云法宣) 一名男子竟對自己的親生女兒起歪念,從女兒13歲起就開始以威脅、毆打的方式壓制女兒的反抗并實施猥褻。此前,廣州日報獨家報道了該起惡性事件后,慘遭父親毒手的女兒終于成功被解救出來。
記者昨日獲悉,本案有了最新進展,涉案男子因犯猥褻兒童罪、強制猥褻婦女罪,被廣州市白云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此外,白云法院還認為,涉案男子未能保護照顧好女兒,長期對女兒實施性侵害,嚴重損害了女兒的身心健康,依法判決撤銷其監(jiān)護權。
據(jù)了解,阿威(化名)和阿英(化名)相識后同居,生育一女阿玲(化名)。阿玲四個月大時父母將其送回在老家的奶奶照顧,7歲時奶奶去世,父母又將阿玲接回廣州一起生活。之后,阿威帶著阿玲在白云新市讀書,阿英在夏茅上班,平時住在單位,星期天才回家一次。
阿玲13歲起,父親就在他開設的糧油店等地通過威脅、毆打的方式壓制阿玲的反抗,對阿玲實施猥褻。2015年8月3日,阿威因生活瑣事再次毆打阿玲,引發(fā)市民圍觀。事發(fā)當晚,記者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并連夜聯(lián)系上了律師和社工。之后,阿威供認了他猥褻女兒的事實,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