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18日電 (記者付文、周亞軍、王錦濤、瓊達卓嘎)記者近日從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新聞發(fā)布會獲悉:到今年底,湖北要全面建立四級河湖長制體系,比中央要求的時間提前一年;到2020年,水功能區(qū)水質達標率、重要水功能區(qū)水質達標率、長江和漢江水質優(yōu)良比例都要有顯著提高。至此,已有湖北、山西、青海、西藏等多地全面推進河長制,且均比全國要求的時間提前。
據(jù)了解,湖北全省境內(nèi)長度5公里以上河流4230條,長6.1萬公里。湖北要求省級重點抓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32條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護名錄的755個湖泊;市縣兩級重點抓長度5公里以上的4230條河流;鄉(xiāng)鎮(zhèn)根據(jù)實際情況,把老百姓認為是河流的全部覆蓋。為此,湖北省將河湖管理與保護統(tǒng)一納入省直部門和各地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與“以獎代補”資金、干部實績和任用掛鉤。
山西省近日印發(fā)《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17年底,全面建成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河長制體系。山西河流眾多,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902條;水域面積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有6個,保護和治理任務繁重。山西省要求,到2020年底,重要河湖水功能區(qū)水質達標率達到73%以上;全省地表水劣Ⅴ類水體比例下降至15%,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增至55.2%。設區(qū)市建成區(qū)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nèi);完成河道管護空間劃定和水域岸線確權登記工作。
日前通過的《西藏自治區(qū)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到2017年底,制定出臺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全面建立河長制,落實河湖管理保護屬地責任;到2018年6月底前,要全面建立自治區(qū)、地(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四級河長體系。據(jù)介紹,西藏是全國大江大河源頭區(qū),江河縱橫、湖泊密布,標準以上河流有6418條,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816個?傮w來看,西藏水資源總量豐富,但河湖管理保護基礎相對薄弱,一些地方還存在河道無序采砂,破壞河湖水域岸線等情況,要統(tǒng)籌解決上述水問題,必須全面推行河長制,加強河湖管理保護。
青海省河流湖泊眾多,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518條,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242個。青海省提出將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建立區(qū)域和流域相結合的省、市、縣、鄉(xiāng)、村五級河長制組織體系,推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提高河湖保護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