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做生意缺錢兒子騙貸百余萬 事后辯稱不知情
2016-09-12 05:43:00 來源:京華時報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父親經(jīng)營的鐵礦缺乏運營資金,作為兒子的趙某為幫父親籌款,通過一汽車銷售公司虛構購車交易,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騙取銀行貸款118萬余元。記者昨天獲悉,趙某因涉嫌騙取貸款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今年29歲的趙某初中文化,案發(fā)前是一單位公務員。此次,趙某被朝陽區(qū)檢察院指控犯騙取貸款罪。2013年11月,獲知父親所經(jīng)營的鐵礦需要資金,趙某通過遵化市東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順公司)負責人趙立冬,向銀行提供虛假的購車交易事實,并使用偽造的車輛登記證、購車發(fā)票等,在朝陽區(qū)北辰東路附近,與平安銀行北京亞奧支行簽訂《個人擔保貸款合同》,騙取貸款118萬余元。據(jù)了解,趙某償還了11萬余元后,沒再還款。
“我沒有收到這個錢,我只不過是在貸款合同上簽了自己一個名字,我沒有偽造車輛登記證、購車發(fā)票,也沒有使用這些虛假證明。趙某稱,我只認簽貸款合同的罪!
趙某的律師辯稱,趙某對于該次騙貸行為毫不知情,他認可118萬余元貸款,但該貸款自到位起便由趙立冬控制。
據(jù)了解,2014年10月9日,趙立冬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被拘留,后被判刑5年半,并在河北省監(jiān)獄管理局冀東分局服刑。
“為何不直接找銀行按照正規(guī)程序貸款?”法官問趙某。見趙某低頭不語,法官又說,“你既然認罪,就如實說”。
“是的,找銀行,貸不下來,”趙某說,是他父親的鐵礦需要錢,家里人只有自己有正式工作,“我父親找我貸款,我本人就簽了貸款手續(xù)”。
庭上,朝陽區(qū)檢察院宣讀了證人證言以及趙某供述,并建議以騙取貸款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6個月至9個月。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編輯:王文偉
關鍵詞:趙某;騙貸;知情;父親;騙取
據(jù)介紹,當天下午3時許,趙某的父親和親友在陜西省漢中市西鄉(xiāng)縣茶鎮(zhèn)附近尋找到失聯(lián)13天的趙某、李某夫婦及其兒子。2016年8月27日早上,趙某和妻子李某帶著兒子進城,稱將去廣元東城實驗學校給兒子報名上學。
2016-09-11 00:16:00
男子借口幫找工作詐騙親戚23萬 簽完合同就沒下文,”山東省費縣小伙趙某滿心歡喜地拿著勞動合同來到費縣供電公司辦公室,工作人員的一番話好似一盆冷水,讓他驚呆了。4月12日,趙某終于拿到費縣供電公司的勞動合同,看到合同上蓋著“費縣供電公司合同專用章”,一家人心里的石頭終于落了地。
2016-09-09 09:09:00
趙某消夜時醉酒鬧事,打翻其他顧客的餐桌,并摔壞他們的手機。去年10月18日晚11時許,趙某在青山區(qū)冶金街夜宵攤點醉酒鬧事,無故將顧客餐桌掀翻,并導致李某、彭某的移動電話損壞。
2016-09-03 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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