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合肥10月30日消息(記者梁明星)記者今天從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去年以來,涉房地產糾紛案增速明顯,2019年合肥兩級法院共受理各類房地產案件34410件,同比增長47.6%;2020年1-8月共受理29294件,同比增長29%。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今年1-3月案件數量較少,其中2月份全合肥市收案數僅為483件,4月份之后收案數迅速增長,8月份達到頂峰5440件。數據反映出今年3月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企業(yè)及時復工復產,房地產行業(yè)活動逐漸頻繁,由此引發(fā)出新的糾紛。另外,社會生活重啟后,前期因疫情積壓的訴訟糾紛集中涌入法院,造成4月之后法院新收案件出現一波高峰。
從案件類型來看,大多為物業(yè)服務合同糾紛及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其中物業(yè)服務合同糾紛占比37.42%、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占比28.86%。
從訴訟標的額看,2019年房地產案件訴訟標的總額為257.66億元,2020年1-8月訴訟標的總額為363.81億元,呈遞增趨勢。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集團訴訟幾乎出現在整個房地產的開發(fā)供應鏈條。特別是在物業(yè)服務合同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及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中,一些開發(fā)商存在逾期交房、遲延辦證、合同約定的配套設施無法兌現情況,導致群體訴訟高發(fā)。另外,由于近年來商鋪經營低迷,因欠付租金、退還商位導致的商業(yè)房地產租賃糾紛也批量涌入法院。
此外,精裝房團購費等糾紛頻發(fā)。由于合肥市被納入限購城市范疇,政府對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予以限價管控,加之建筑成本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在銷售限價、成本增加等多重壓力下,開發(fā)商為獲取利潤,更傾向建造精裝修樓盤對外銷售,房產項目出現同質化、低質化,由此引發(fā)出大量精裝房屋質量不符、瑕疵交付等問題的糾紛。
隨著商品房代理銷售模式的變化,購房者需要向第三方繳納一筆團購費、號頭費才得以獲取購房資格或取得房款優(yōu)惠,衍生出一批主張退還團購費的相關訴訟,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