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證乘機、堵塞強占安檢通道、隨身攜帶或托運違禁品……下月起,在飛機上實施這些行為的旅客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并限制乘坐飛機一年。昨日,記者從民航局獲悉,由發(fā)改委、民航局、最高法等部門聯合發(fā)布的《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在機場或航空器內實施9種行為的旅客采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
根據《意見》,這9種行為包括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信息的;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柜臺、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guī)定以外屬于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沖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強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guī)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的。
值得關注的是,限制期限明確限定為一年,即自被列入限制名單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一年期滿自動移除。若被納入限制乘機名單的人員認為納入錯誤的,在名單執(zhí)行后還可以向有關機關、單位提起復核。 (記者 范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