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度重視孩子素質(zhì)培養(yǎng)的當下,讓孩子學習一兩門藝術(shù),成為許多家庭的選擇。但《半月談》記者近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一些機構(gòu)抓住家長心理,組織了名目繁多的藝術(shù)類賽事,凡參賽都能獲獎,不少孩子拿獎拿到手軟?此乒怩r的表象背后,一些家長其實有難言之隱,有的甚至大呼上當。

  隨著各類校外藝術(shù)培訓的風生水起,相應而生的各類大獎賽頗有泛濫之勢。這些賽事中,當然不乏正規(guī)、含金量高的比賽,但不少比賽雖然掛著“國際”“全國”“中華”等高大上的頭銜,實際上不過是一些培訓機構(gòu)私自操辦的“野雞賽事”,沒有官方公信力的加持,在業(yè)界的認可度很低。

  這類賽事的特征往往是“凡學皆比賽,凡賽必獲獎”,而且參賽門檻極低。正如報道中提到的一個全國性書法大賽,獲得金獎的共有42人,銀獎和銅獎更多;而在吉林的一項舞蹈比賽中,孩子和家長從入場到退場一共10分鐘,孩子在臺上表演,臺下只有家長,沒看到一個評委,賽后,工作人員叫家長去搬箱子,里面裝的全是晶瑩剔透的獎杯,每人一個,隨便拿。

  與其說這是比賽,不如說是家長與賽事主辦方完成了一場“合謀”。家長替孩子拿到了求學成長路上的所謂“敲門磚”“墊腳石”,而主辦方則通過收取參賽費、培訓費,指定餐飲住宿等方式賺得盆滿缽滿。

  看似雙贏,卻依然無法逃脫“買的沒有賣的精”的套路。主辦方利用家長擔心輸在起跑線上的焦慮和相互之間的攀比,將這類比賽吹得天花亂墜,仿佛比完賽拿到獎孩子就能“走上人生巔峰”。實際上,在“凡學皆比賽,凡賽必獲獎”的情形下,說“一紙獎狀”等于“一張廢紙”也不為過。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出臺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ān)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zhì)量的意見》明確,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jù)。

  孩子拿獎拿到手軟,對孩子和家長都沒有太多實質(zhì)益處,反而因此耗費了不少時間精力以及經(jīng)濟方面的成本,而賽事主辦方數(shù)錢數(shù)到手軟卻是千真萬確。因此,家長們還是要擦亮眼睛,參賽不可貪多求全,即便想以賽促學也要選擇正規(guī)機構(gòu)主辦的、具有一定含金量的賽事,否則就純粹成了“野雞賽事”主辦方的搖錢樹。

  當然,除了家長要理性帶孩子參賽外,監(jiān)管部門也不能對良莠不齊的各類賽事聽之任之。對種種有名無實、收錢發(fā)獎的賽事,該取締的取締,該整頓的整頓——只有凈化了行業(yè)風氣,賽事方能回歸本真,達到檢驗水平和鍛煉能力的效果。(夏熊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