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東城區(qū)東花市大街,一個小孩騎著共享單車穿越街道。
近日,上海一名小學生使用共享單車出車禍身亡引發(fā)關注。
盡管《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者必須年滿12周歲。但記者探訪發(fā)現,在北京小學生使用共享單車情況較為普遍,甚至有小學生獨自騎共享單車上學。
北京市教委官微近期也提醒,“家長一定要負起監(jiān)護責任,不為孩子注冊掃碼租賃單車”。同時,“學校要高度重視孩子的交通安全問題!
多位小學生騎共享單車上學
3月29日一早,在首都師范大學附屬朝陽實驗小學金蟬北校區(qū)門口,多位戴紅領巾的小學生騎著“小黃車”上學。
“我每天都會騎共享單車來上學。”6年級學生小周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他使用自己的手機注冊賬號,家里大人也知道。
交談中,小周對自己的車技很有信心,“我還跟同學在路上飆車呢”。小周表示,自己從4年級開始就天天騎車上學、放學,大人也很放心,從來不會問。
不過,小周說學校禁止全校學生騎共享單車。因此他每天上學時,都把共享單車停在學校門口附近,并不進校。就在與記者交談時,與小周一起上學的另一位男同學,騎著一輛右腳蹬已經脫落的共享單車,與其他同學在街上追趕嬉戲。
而在朝陽區(qū)田華小學門口,10歲的小薛騎著一輛共享單車來上學。他表示,老師和家長都教育,不要獨自騎車上路。但他獨自騎共享單車上學也就是今年的事。
家長、學校多持反對態(tài)度
盡管記者探訪小學生使用共享單車上學情況較普遍,但記者采訪多名家長和多所學校后均對此持反對態(tài)度。
在首師大附屬朝陽實驗小學門口,一位家長表示,不允許剛滿12歲的兒子獨自騎自行車上學,目前還是親自接送。“兒子此前也騎過共享單車,但只允許他在小區(qū)內部騎,不能上街”。
東城區(qū)培新小學門口,一位家長表示,孩子喜歡騎車,但因為不滿12歲,暫時無法用身份證注冊。家里人通常推著自行車帶他。但即便如此,孩子騎車過程中也受過傷!皩W校老師曾通知,不能讓孩子騎車上學,我們也很認同”。
一位學生家長說,近日收到學校的家長信,要求家長簽字后將回執(zhí)部分交給學校。信中明確提到,“請家長不要為小學生注冊掃碼租賃共享單車”,防止學生在非監(jiān)控管理下出現交通事故。
對于共享單車,上述家長表示,他們一家三口一起騎車出去玩過多次,經常是家長一前一后,孩子在中間。不過,這僅限于去人少的地方,馬路不能上。“小孩肯定不能單獨騎車出去,太不安全!
朝陽區(qū)勁松第三小學德育處的李老師說,學校對上海騎摩拜單車被撞身亡事件很關注,也通過廣播進行了宣傳教育,告誡學生未滿12周歲不得騎車。同時,在發(fā)給家長的假期通知里,也特意通知“未滿12歲嚴禁騎自行車(含共享單車)!
李老師表示,在小學生騎車上路這個問題上,家庭教育最重要,很多問題都需要家長多注意,比如有些家長本身就會允許孩子騎車,也有些雖然不準孩子騎車,但對孩子們監(jiān)控少,孩子們放學了自己在外面騎車玩,家長都沒注意。
東城區(qū)板廠小學低年級部一位老師稱,學校所有學生都在12歲以下,不論是校內還是校外,都會告訴學生和家長,不允許在校學生騎自行車,包括共享單車。
- 追問
平臺已設置年齡門檻小學生為何仍能開鎖?
新京報記者分別在ofo共享單車、摩拜單車、小藍單車的APP使用未滿12周歲兒童的身份證號進行注冊均未成功。ofo和摩拜回應記者稱,在注冊階段均對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進行年齡限制。且在未完成注冊環(huán)節(jié)時無法解鎖用車。那么一些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是如何用上車的呢?
一位共享單車業(yè)內人士介紹,實名認證環(huán)節(jié)在幾家租賃廠商投入市場時就已存在,這主要考慮到方便押金退還和部分安全因素。而對12歲以下身份證號無法注冊的限制,是在后續(xù)的完善中才增加的。即使一些用戶注冊時間較早,但對仍未滿12歲的未成年人也無法使用共享單車。
探訪中,記者發(fā)現一些學生會使用家長的身份證號注冊,或在家長為其解鎖后,使用共享單車。3月30日下午,在東城區(qū)幸福大街,記者看到一位兒童正使用手機打開一輛共享單車。這名兒童告訴記者,因自己未滿12歲,無法注冊就使用其媽媽的手機解鎖。
另外防范未成年人使用,除實名認證之外,車鎖的可靠性也很關鍵,部分共享單車使用機械鎖,容易導致破解。上文中提到的小薛告訴記者,自己在上學路上看到一輛沒有上鎖的共享單車,便直接騎著來上學了。而同學們之間,在路上看到共享單車時,也會猜密碼玩,“每換一個數字就按一下開鎖鍵,一個數字一個數字地試,如果開鎖鍵能按動,就證明密碼猜對了!
媒體報道,兒童能違規(guī)騎行和一些共享單車鎖“容易打開”有很大關系。比如記住密碼后把車停在偏僻角落,第二天再騎,或者根據車鎖上面磨損不均勻的痕跡破解密碼。對此說法,記者從幾位使用共享單車的學生那里得到了證實。
- 說法
未滿12歲用車 違法后果監(jiān)護人承擔
同濟大學城市公共交通專家孫章教授告訴新京報記者,防范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需要家長、學校、平臺及政府形成合力。
“目前市面上流行的共享單車規(guī)格多為24、26英寸,未滿12周歲兒童身體發(fā)育尚未完全,騎在車上重心不穩(wěn),安全隱患較大”。他表示,及時告知、監(jiān)管孩子不要騎共享單車,家庭、社會、教育三個方面應形成合力,缺一不可。
孫章認為,實名認證環(huán)節(jié)是安全隱患促使企業(yè)做出的應對措施,共享單車平臺有責任繼續(xù)研發(fā)更多方式防范未成年人使用造成安全隱患。
此外,目前共享單車暴露出的種種監(jiān)管問題,是政府部門對于新技術的發(fā)展預料不足,沒有形成配套制度導致的。技術的進步,很快會對管理者提出挑戰(zhàn)。對此,孫章認為,相關管理制度需在設計時要有預見性。
北京才量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才亮認為,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騎共享單車上路違反相關法規(guī),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備行為能力,其違法后果由其監(jiān)護人承擔。比如,目前共享單車平臺普遍不允許12歲以下未成年人注冊使用,如家長幫其解鎖,則責任由家長承擔。此外,在交通事故中由交警認定未成年人一方該承擔的責任,由其監(jiān)護人承擔。如果是因為共享單車自身的質量問題及服務漏洞導致的事故,共享單車企業(yè)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一位不愿具名的交警告訴新京報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于12歲以下兒童騎自行車如何處罰并未作出太明確的規(guī)定,一般的做法是抄告學校,或者將未成年人交由學校及家長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