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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股息紅利差別化征收長期利好中小投資者
2012-11-20 08:40 來源:中國證券報我要評論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的業(yè)內專家19日表示,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實行差別化稅收政策,對廣大中小投資者是長期利好。大股東等企業(yè)所獲得的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所得,繼續(xù)征收企業(yè)所得稅,不在此次政策調整范圍。
財政部、稅務總局和證監(jiān)會16日公布,將于明年起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持股時間越長,稅負越低。專家、學者和投資者普遍認為,此次政策調整可使長期投資者得到實惠,有利于引導投資者形成長期投資和價值投資理念,促進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fā)展。但也有少數(shù)評論認為,此次政策調整對大股東有利,而對中小投資者不利。
事實上,此次股息紅利差別化稅收政策僅適用于個人投資者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所得,對企業(yè)所獲得的上市公司股息紅利所得,繼續(xù)適用《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實行差別化稅收政策后,個人投資者稅負高低與持股期限長短密切相關,持股期限越長稅率越低、持股期限越短稅率越高。如果個人投資者能延長對分紅比例較高公司的持有比例和期限,總體稅負會有較大幅度下降,直接增加投資回報,高分紅公司也將受到市場的更多關注,有利于推動上市公司分紅制度的完善,夯實資本市場參與各方的投資基礎,促進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fā)展。因此,此次政策調整對廣大中小投資者是長期利好。
編輯:邵波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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